关于下发怒江州旅游系统“抓行风、树形象、讲诚信、促发展”旅游行风建设
活动方案的通知
各县旅游局、各旅游经营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次会议精神,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的部署,深入推进旅游行风建设,国家旅游局、国务院纠风办、省旅游局、省政府纠风办决定在全省开展以“抓行风、树形象、讲诚信、促发展”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。根据“关于进一步在全省开展以‘抓行风、树形象、讲诚信、促发展’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的通知”(云旅发〔2007〕252号)精神要求,我州将于2008年1—11月开展全州旅游系统行风建设活动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,认真落实中纪委、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、全国旅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坚持纠建并举、整规并重,综合整治、依法管理的方针,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标,以群众满意为标准,进一步推进全州旅游政风行风建设,深入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,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开展“抓行风、树形象、讲诚信、促发展”旅游行风建设活动,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,促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树立为民、务实、清廉的作风,切实解决影响我州旅游业发展、损害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,使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继续保持良好的状态,使全州旅游行业的管理明显规范,使旅游行业队伍素质和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,塑造“依法行政、勤政为民、清正廉洁、务实高效”的机关作风,树立“诚信经营、优质服务、群众满意”的旅游企业形象,充分发挥“三江并流”世界自然遗产和“自然地貌博物馆、生物物种基因库、人类文明处女地、民族文化大观园”的旅游资源优势,加快旅游业发展,为构建富裕、民主、文明、开放、和谐、生态怒江、打造怒江大峡谷世界知名旅游品牌,为实现怒江“二次跨越”创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。
三、组织领导
为明确职责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确保此次活动顺利有效进行,成立怒江州旅游局旅游行风建设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李江龙 州旅游局党局长
副组长:杨云怒 州政府纠风办主任
赵文胜 州旅游局副局长
成 员:杨世鲜 兰坪县旅游局局长
杨建梅 泸水县旅游局局长
和山林 福贡县旅游局局长
兰慧明 贡山县旅游局局长
史 琳 州旅游局行管科科长
王丽红 州旅游局行管科
柯文梅 州旅游局行管科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州旅游局行管科,具体负责行风建设的日常工作。形成一把手亲自抓,主管领导具体抓,上下互动,齐抓共管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局面。
四、方法步骤
此次开展的以“抓行风、树形象、讲诚信、促发展”为主题的旅游行风建设活动将在国家旅游局、云南省旅游局的指导下,在州委、州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。具体分为三个阶段: |